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 我想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商量把存款3000给他。 因为装修已经准备好了,设计师也去我家测量了数据,但是没有得到相关的装修设计图。 在测量数据的同时,还发现了那家装修公司的报价很高,和当时签约时装修公司说的情况不一样。 现在我想解除装修合同。 我必须支付相应的费用。 装修的定金可以退还吗?

2020-04-21 10:12:06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装修合同审查,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主要看双方主体是否适格,是否有你方需要的资质,公司有无特殊的债务问题等等,这些都可以在企信网上查询。
    2.工程概况。
    法务在审核装修合同时要注意合同是否有约定清楚装修地点,主要工作内容,工期,合同金额,付款方式,还有开票信息等等。
    3.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比如,图纸问题、工程质量标准、我方是转装修合同发包方是否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装修方违不能按期完成装修任务或者存在其其他质量问题时候我方是否有单方解除权等。
    4.工程验收的标准。省标还是国标,或者有特殊要求的都应该在合同中写清楚。
    5.付款方式。
    6.合同生效的方式。
    7.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途径。这个就看双方如何约定了,违约可约定按照实际损失承担,也可约定明确的数字,避免承担举证责任。
    纠纷解决途径的话就看管辖法院或者是仲裁委员会的选择了,根据实际情况考量。
    8.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这个一定明确。因为涉及到到合同生效的问题。
    9.其他、附则等等。
    10.注意最好将装修合同中的工程清单在合同中写清楚,如果在合同正文中写出来不合适也一定要作为合同附件,对工作内容一定要明确。
  • “定金”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如果没有上述情形,卖家无需返还定金。但你仍可以和气协商处理。
  • 因开发商违约导致其双倍返还定金的若干情形
    1、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
    3、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
    4、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旧未能订立。
    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
  • 装修合同是有法律性质的,如果装修合同中的双方是具有一定资质的建设的施工企业,整个装修工程的内容非常浩大,根据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就要适用有关的建设施工合同的规定。而普通的房屋装修合同,就要适用在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
    所以,装修业主具有任意的解除权,但是如果给装修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
      总之,只要是符合你们之间的约定条件,就可以解除,如果对方严重违约,导致根本没有办法实现合同,装修业主是可以解除装修合同的。
  •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  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
    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 婚前的买房定金,属于个人的财产,如果是婚后用于买房或者首付,都属于共同财产。
    (一) 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二) 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