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公司4个月了,上个月13号转职,这个月检查怀孕,公司要裁员。 我现在是孕妇,她们能削减我吗?。 如果削减我有什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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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从孕期开始,到产期,直至哺乳期结束之前,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
合同或者将其解聘。既成事实的,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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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行为违法 可以仲裁 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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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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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