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我和丈夫在银行借钱,这笔钱是为了还他的债。 现在离婚的男人不同意,离婚的贷款我还吗?

离婚
2020-05-03 07:25: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婚前储蓄应当各自属于个人财产,如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分割房产时应当予以考虑。
  • 如果是以你老公个人名义借的,但用于共同生活了,应当由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只是用于其个人之用,那么你不用承担,但是要证明。
    若需要可与我联系,我将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合理建议。
  • 要看他借的钱是干什么用的,如果你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你不用偿还。为了更好维护你的权益,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可以与我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