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哈尔滨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资金已经交付给了经纪人,在交易所的日期已经预定了,但是现在房主被告知房屋的抵押贷款还没有完成,要推迟一个月的处理,请问:我要注意什么,房东和中介有责任吗?谢谢!

2020-05-03 18:1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交易买卖房贷不一定要先过户再申请贷款,根据各银行指定的二手房贷款品种,整体来说主要有两种模式。
    第一种为二手房住房贷款。
    买方需要准备好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工资流水等,卖方需要准备好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此外还有需要房产的预评报告;
    确定好贷款额度之后,买方转首付给卖方,双方来到贷款银行填写贷款申请;
    等待银行审批,一般时间为一周,审批通过之后,买卖双方办理过户;
    过户后新业主拿着不动产证及银行贷款合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抵押;最后等待放款。
    第二种为置换式贷款。
    置换式贷款适用于全款购房后贷款,新业主直接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完成抵押。优点是可以享受二手房住房贷款利率及折扣,缺点为必须先行全款购买,压力较大。
  • 买二手房应注意事项有:  
    1、房产证是否已抵押有无疑议登记,  
    2、夫妻双方是否都同意出售房产,  
    3、法院查封债权债务等,  
    4、出售人是否是产权人等等。
    因为二手房买卖产生纠纷最好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二手房中介的责任是什么,  房屋中介在为买卖双方提供居间服务时,前期往往与买方、卖方三方共同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佣金确认书》,以此确定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而这种协议的签订,往往是对买方、卖方规定的义务较多,权利较少,而房产中介对自己的权利约定过多,义务过少或没有,具体说来:  
    1、首先,你应该看看中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中介有义务配合对方完全履行完毕合同。如果有,则可以要求中介承担相应责任、履行义务。如果中介拒不履行,可能涉及要求中介退费的问题。  
    2、一般而言,中介只是促成双方签订合同,最多也不过配合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等,并没有保证一方完全履行交房或交款的义务,除非有特别约定。  
    3、如果中介没有特别约定,出现此种状况,中介也无过错,则中介不承担责任了。卖方不搬走,买方应该依据买卖合同,起诉要求交房并要求买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如果买方因此解除合同,一般也无权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因为中介已完成促成合同的义务,但如果中介已收取代办过户等费用,但又未办理上述业务,这些可能涉及退还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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