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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2019-03-29 17: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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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有所得就可以征税,因此个人所得税便成为政府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临时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都是谁?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临时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一、临时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临时工工资个税起征点和正式员工的个税起征点是一样的,达到5000元就需要缴纳税费,没有达到5000元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这个5000元不是指工资额,而是指工资扣除13%的住房补贴和个人实际交的社保后的余额。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都是谁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此可见,工资收入、劳务收入、财产租赁转让所得、个人工商户经营所得等都属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之内。其中人们接触最多的工资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3500元,对于月工资收入超过这一标准的,要按照适用税率计算个税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实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收入越高,缴纳比例也就越高。

  三、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7、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8、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临时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5000元每个月,和正式员工是一样的。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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