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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2018-04-26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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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双方就权利义务平等自愿签订而成,理应履行。在实践案例中,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另一方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能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并不是生效法律文书,不符合执行案件的受理条件。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其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待取得有明确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后,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以下生效的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二、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1、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向法院起诉

  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你的问题即属于此类,所以你有充足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2、如何有效的向法院起诉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

  你向法院起诉时可以你和孩子的名义,提出离婚后财产纠纷,要求他履行协议约定,将房屋过户给孩子。理由是:

  第一,根据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同样对离婚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约履行。

  第二,因为在离婚协议中涉及的对孩子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行为。也就是说,通过离婚协议约定的赠与,不是一个单独的赠与合同,是与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等相关联的,不能将这几个问题分割来看,也不能任意撤销。孩子起诉正是对父母离婚时的赠与行为的接受。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甚至按一般赠与合同要求撤销赠与,于法无据,法院不会支持的。

  因为离婚协议书并不是生效的法律文书,所以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的内容时候,是不能以此原因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但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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