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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举报

2018-05-2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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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单位因工作需要加班,要和员工协商的。而公司也应当按照标准支付加班费。如果情况符合《劳动法》所指的加班条件,用人单位不给予劳动报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相关问题。

  关于加班的相关条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搜索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加班工资,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新司法解释,劳动者打劳动争议官司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考虑到劳动者举证的实际困难,对劳动者举证责任不能过于苛求,可适当减轻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劳动者提供的加班证据既可以是考勤表、交接班记录、加班通知,也可以是工资条、证人证言等。当劳动者举证证明了加班事实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后,用人单位即应当提供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相关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就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当然诉讼当事人也要避免因为认识误区的存在而提起无谓诉讼,比如说将值班和加班混为一谈或者将路途时间也计入加班时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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