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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流程

2021-05-06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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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即可,需要携带相应材料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话就会发放贷款。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公积金贷款流程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公积金贷款流程

  二、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到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廊坊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出具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住房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规划、土地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3)购买住房首期付款的原始收据及复印件,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证明;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享受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4)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的证明;

  (5)抵押物现值不明的,应当出具有效的估价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积金贷款流程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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