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咨询

该商品房认购协议于8月底签署。现在我不想买了,因为周围的建筑和环境问题。认购协议规定,如果您因个人原因不购买,押金将不予退还。目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认购协议与接受定金公司不同。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我签署了认购协议,而存款接收人是另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而不是房地产公司;第二,认购协议的存款日期不正确。我在28日付了定金,认购协议说我将在25日付款。通过以上两点,我可以要求退还押金吗?非常感谢。

2022-08-26 06:3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不予退还

  • 1、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并交纳定金后,就认购协议外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2、购房者与开发商均无法证明是对方原因导致未签订房屋认购协议的,视为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恢复原状,退还定金

  • 1、房屋认购协议签订后,购房者不能证明开发商拒绝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并交纳定金后,就认购协议外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3、购房者与开发商均无法证明是对方原因导致未签订房屋认购协议的,可以申请恢复原状,退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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