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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补交费用基数是多少

2020-12-31 13: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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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养老保险来说,养老保险的一个重要性是比较大的,对于养老保险来说,养老保险也有很多人忘记缴纳养老保险,对于忘记缴纳养老保险这一种行为来说,如果忘记缴纳养老保险的话,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补交养老保险。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养老保险补交费用基数是多少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养老保险补交费用基数是多少

  1.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单位按20%、个人按8%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按20%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从欠费之日起,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不得减免。

  滞纳金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统一从欠费之日起至补缴之日止。

  公式:A=B+C

  A:补缴总额

  B:补缴本金=补缴基数×缴费比例(职工为28%,灵活就业人员为20%)

  补缴基数=中断缴费年度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缴比例(60%或100%,由本人选择)

  C:滞纳金=补缴本金×中断缴费起止天数×0.05%

  2.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按《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养老保险补交费用基数是多少

  二、养老保险补交条件

  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养老保险补交费用基数是多少的相关内容,再补交养老保险的时候,需要根据相关的一个标准去缴纳养老保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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