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咨询

你好,本人在吉林老家有公司缴纳五险,现在在辽宁工作,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以本人老家的社会保险为理由不缴纳社会保险。公司的这种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或者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吗

2022-02-28 16:3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缴纳社保的。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有没有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都应当缴纳社保
  • 单位未依法缴纳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辞职时,可要求补偿金。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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