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咨询

我弟跟一群同学去喝酒,喝多了两人有了矛盾。首先是他先动的手,拿石头砸从我弟头上,踢了脚在后背(事后不承认)第二次他又想回来打我弟的,让我弟快了一步拿起了大石头从他后面头部砸了过去。他进医院了,我们也愿意赔偿,但双方还是报了警把我弟弟抓了进去,还让我弟认作故意伤人罪,还拘留了人。我们不服,明明是他动手先的,是属于双方斗殴。那来的故意伤人罪。在医院我们已交了六千三百多,他们现在还跟我们要钱。但我弟还在拘留所,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19-04-20 09:4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至人轻伤,按照正规程序,公安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进行刑事拘留并调查取证,在证据充分以后承办民警会询问当事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双方愿意进行调解并能够达成调解(赔偿)协议,被害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不再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或者释放。如果当事双方不接受调解或者接受调解但无法达成调解协议那公安机关应当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在检察院审核批准以后报送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二级或轻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将会被按照刑法234条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重伤二级或一级,亦按照刑法234条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原则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经人民法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系以特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量刑原则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如果经人民法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系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原则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故意伤害案的伤情鉴定,参照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联合颁布并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医,会根据伤者的受伤的位置及伤情程度,参照上述的标准给出相应的伤情鉴定,作为司法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追究责任的事实依据。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会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追究行政责任。处罚原则为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符合从重情节的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上述处罚原则,由公安机关根据所调查的案情及自身的自由裁量权作出
    5、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或犯罪嫌疑人,还应依法承担受害人的合理的民事赔偿司法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
  •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