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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可以变更

2019-02-22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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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的进步,人们的观念也是在不断的进步,会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工作职场中受到工伤,更需要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职场中与员工紧密相关的就是法律就是劳动法。那么,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续签劳动合同能变更岗位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可以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在三种情况下进行,

  1、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后的变更。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实现。

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可以变更

  二、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劳协发[1995]118号)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及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分配工作,本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上述人员初次参加工作并已签订了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规定》发布之日,劳动合同尚未解除的,劳动者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符合本《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劳动者要求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变更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关发[1995]217号)

  根据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要求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将原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续签劳动合同能变更岗位吗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之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也就是说,如果不存在诸如职工处于医疗期、女职工“三期” 等劳动合同应顺延的情形,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可以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不与职工续签(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有权利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外)。企业向职工发出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属于企业的单方面意向,职工是否续签由职工自行决定。

  职工可能接受企业提出的工作条件的,如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如果职工对企业提出的续签意向不满意,则其可以再行与公司进行协商,直至双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达成一致。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如果双方就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没有达成一致,则从风险防范角度来考虑,企业应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能给大家解答疑问。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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