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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如何处理

2019-02-22 11: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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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在职人员来说,了解劳动法、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相关信息是很有必要的。那么,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如何处理?签了劳动合同能跑路吗?提前离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确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享有、履行各自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法定内容之一,在该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是明确的、具体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如何处理

  而服务期限主要是劳动者应当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其重点是保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服务需达到约定年限,保证用人单位能收回其对劳动者的投资,在服务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的。且服务期的期限利益是属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是不能任意解除、终止服务期的。

  当服务期短于或等于劳动合同期限时,服务期被劳动合同期限所吸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劳动合同和服务期的双方权利义务同时归于消灭。但当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时,劳动合同所确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就会提前终止,这种情况就涉及到服务期限是否需要继续履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至服务期满。

  二、签了劳动合同能跑路吗

  如果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赔偿金,那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能跑路吗?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那么就无需支付赔偿金给用人单位。

  三、提前离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行为;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5、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6、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8、应当订立或续订而未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除上述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外,其他情形下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者违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

  劳动者依据上述第1项所规定,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在试用期内以外,在其他条件下,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能给大家解答心中的疑问。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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