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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

2019-02-28 17: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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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每一个即将进入职场的人来说,都应该熟悉一些关于劳动法律的知识。比如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些事宜。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签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

  一、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

  1、签署空白合同

  由于书面劳动合同的格式化填写特点,在签订过程中常有“填写内容不完整”、“空白合同签字盖章”等现象存在。

  出现劳动争议纠纷后,在空白劳动合同上倒签时间、补填内容等虚假行为常有发生。

  因此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记住别在有空白格的劳动合同上签字,自己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原件。

  2、合同内容约定不明

  书面劳动合同需要通过劳资双方就内容进行详细约定,才能起到规范用工、定分止争的作用。

  3、违约条款约定不公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进行了专项培训、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下,才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4、竞业限制过于泛滥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通常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其余不属于竞业限制人员范围。

  5、利用关联公司规避经济补偿责任

  一些用人单位往往利用关联关系的不同公司,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

  导致劳动者工作年限中断,影响到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6、滥用劳务派遣,逃避用工主体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岗位,一般设置在具有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特征的岗位上。

  而目前实践中的劳务派遣岗位、派遣公司资质没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加上劳务派遣又能满足委派单位降低用工成本的需要,导致劳务派遣制度发展过于迅速,加剧了劳资关系的矛盾。

  劳动者在入职之前,一定要明确用工形式,了解劳务派遣关系的法律意义,慎重选择劳务派遣公司,并依据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7、违反法律强行性约定,排除劳动者法定权利

  例如女职工在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合法权益,如被用人单位排除掉的,女性应及时适当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三、签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1、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签订劳动合同的陷阱有:签署空白合同;合同内容约定不明;违约条款约定不公;竞业限制过于泛滥;利用关联公司规避经济补偿责任;滥用劳务派遣,逃避用工主体义务等等。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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