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咨询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走,不想续签。我能走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12-31 20:2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否续签是双方自主权。但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终止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1月1日起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因此,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想与其续签的,应当提前预告。如果员工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的,应当续订合同。其他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合同到期续签流程程序:
    1、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3、签订续订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4、鉴证或者备案。
  • 公司提出劳动合同续签流程:
    1、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3、签订续订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4、鉴证或者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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