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后期公司要求签订员工手册,不签订就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10 22: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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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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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后依旧可以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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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及时与职工订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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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