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咨询

保险公司上班,当时是由原机构经理招入,说可以转正,所以坚持了两年,这两年都由原经理给我开支,干公司活,出单,出事故现场,跑银行等。但不享受该企业任何福利。后由于工资问题,原机构经理向上级单位给申请每月1000元工资。给我签订的是非全日制合同,唯一是单位开资,仍然不享受福利。还是以能转正式员工为由留我继续又工作了两年多。又过了两年后单位换新领导放开政策,让我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享有五险,这样又工作了将近二年多,仍然以转正为由下发任务,薪酬没有任何提高。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没有提前告知。后告知要求转岗,要么辞退。后期单位要求我离职,但要填写自愿放弃补偿金的申请书。现在想问的是,我不干了,单位按辞退手续办我有什么补偿么。以前没有福利待遇是否可以追回。

2019-10-21 10:46: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正式员工讨薪可以找以下部门:
    1、自己所在部门的更上一层申请解决;
    2、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3、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所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在15天内到法院起诉;
    4、到政府相关部门求助;
    5、如果遇到对方使用暴力或者违法的事,可以正当防卫。同时报警解决问题。
  • 离职后社保的处理办法其实很简单。如果在个人辞职后有新的单位接收,那么就可以通过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如果没有新单位接收那么就需要个人找一家企业挂靠并缴纳社保,挂靠期间本由企业承担的部分金额也需要个人来承担。
    个人离职后自行缴纳社保的方法:
    1.需要个人持本人身份证、接触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做失业登记,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申请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同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待遇。
    2.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所需要带证件有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以及身份证。
    3.缴纳失业期间所需社保费用,缴费地点: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社保中心个人缴费窗口。
    所需要证件: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登记卡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单、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以及自谋职业名义办理社保手续。
  • 单位无理由辞退的处理方法: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五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应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只要属于工资范畴的货币性收入,都应列入应得工资范畴。如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按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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