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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诉讼时效应从何时开始计算

2019-02-21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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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生活中总有一些人耍无赖不想还钱,哪怕有欠条也不承认,只好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欠条诉讼时效应从何时开始计算?欠条起诉需要什么证据?借条与欠条有什么区别?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欠条诉讼时效应从何时开始计算

  一、欠条诉讼时效应从何时开始计算

  1、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出具借条之日一般标志着合同成立之时。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其实,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3、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就履行期限协商不成,在任何一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二、欠条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三、借条与欠条有什么区别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欠条诉讼时效应从何时开始计算要分两种情况,如果约定了还款时间就是从还款时间开始算,没有约定就是从立下欠条第二天算。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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