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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未给定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

2019-02-22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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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欠条是一个形式,也是给到对方的一个警醒。因此在书写欠条的时候有一些方面就没有注意,尤其是最为重要的还开日期。很多在欠条只写会还款并未写还款日期。那么关于欠条未给定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欠条未给定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欠条未给定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

  二、欠条的诉讼时效有哪些

  1、一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2、特别诉讼时效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三、如何确定欠条的诉讼时效

  1、注明了还款期限的欠条,时效期间从注明的还款期限界满时开始计算为两年。

  2、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起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3、如果权利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曾主张过权利的,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欠条未给定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欠条的诉讼时效有哪些以及如何确定欠条的诉讼时效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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