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我因个人原因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甲方同意办理手续,但现在甲方在辞职前提前解聘我。工资应该如何结算?这能补偿我吗?(前提是我没有做任何损害老板利益的事情,只是因为x负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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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
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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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辞职是否可以得到补偿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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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
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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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