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咨询

在2017年11月的终审判决中,企业于2016年11月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现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未办理过户手续,社保不能续期的补偿。2016年5月,企业支付了5万元作为“未来个人养老金的补充,并承诺配合本单位的工作,否则将退还原款项”。凭这张收据,我还能申请社会保险赔偿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2-07-22 14: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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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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