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2020-12-31 10: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在申请廉租房的时候,大家都知道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够申请廉租房,对于廉租房的申请来说,廉租房的申请的条件是比较苛刻的,因为廉租房作为一种保障性的住房不能够被利用,那么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3)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拆迁安置住房;

  5、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二、申请廉租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我们只要满足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往往就可以申请廉租房。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