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公租房基本条件是,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本市城镇户籍面积在规定以下的,外省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产业园区人才。
北京申请公租房基本条件是:
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找法网提醒您,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找法网提醒您,公租房申请材料有: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
2.身份证;
3.户口本;
4.婚姻状况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收入及住房情况证明;
6.申请承诺书;
7.申请家庭成员情况;
8.申请家庭住房情况;
9.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10.其它所需资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