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咨询

你好,我签了一年的租赁合同,但在签订合同之前,我说我可能一年内不租,甲方同意了。我说可以提前打招呼。后来,我两个月没活了,我也提前跟甲方打了招呼。但甲方没有退还租金和押金。合同上写着我转租,但甲方口头上说必须由她转租。现在我已经搬出去三个月了,甲方不得不扣除我的租金,不退还租金和押金,说必须找到下一个房客,房客会给我押金和租金。如果一直没有人租房子,甲方是否一直扣我的租金?这合理吗?我可以要求甲方退还租金和押金吗。如果我去找下一个房客,我会觉得自己在欺骗别人。我怎样才能阻止这种租房骗子?我该怎么办

2022-07-09 12: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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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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