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咨询

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业主在居住半年后扣除押金并要求再支付一个月的租金是否合理?

2022-08-14 07:53: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到期承租方继续给付租金的相关规定如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 签订店铺转让合同后收的押金要退,在转租的情形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承租人无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押金。《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等等
  • 如果没有对押金进行扣减,那上一次的租赁合同中所支付的押金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房屋租金有所调整,可以将押金调整至与一个月的租金额度相同水平。可以根据出租人、承租人之间协商结果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