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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2019-10-14 16: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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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省市的失业保险待遇也在逐步的提升,那么最新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是怎样的呢?一起和找法网小编来看看吧。

  一、最新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2017年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文件中“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相关规定,各省市都在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以上就是“最新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是怎样的”全部的内容,对此还要疑问的朋友可以来找法网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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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失业补助金是保险公司对缴纳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的补贴。办理和领取失业金的办法:1、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失业登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告知本人;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应当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待遇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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