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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失业保险公司不给帮忙怎么办

2021-04-0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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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失业的人数越来越多,有些人是有办理失业保险的,因为失业保险也是五险一金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办理失业保险是要公司一起的。那么,办理失业保险公司不给帮忙怎么办呢?今天,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欢迎阅读。

  一、办理失业保险公司不给帮忙怎么办

  1、可以向保监会派出机构、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总公司等机构投诉;

  2、可申请仲裁和向法院起诉。

  失业保险领取要求失业前公司和你已经缴纳满一年才可能领取,不能自己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失业保险公司不给帮忙怎么办

  二、个人失业保险怎样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

  (二)办理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

  3、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

  (三)办理凭证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四)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五)办理结果

  1、审核未通过:告知其原因。

  2、审核通过:工作人员为申请失业登记人员核定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况。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

  3、《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

  (二)办理条件

  1、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已办理免培训手续)的。

  (三)办理凭证

  《失业证》、《身份证》。

  (四)办理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办理失业保险公司不给帮忙怎么办的相关法律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上述的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公司不给办理的话是可以去劳动局进行举报的,因为这是公司的义务。若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进行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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