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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下岗是否可领失业保险

2021-06-18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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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场工作的时候,我们是需要购买失业保险的,再就业后失业再领去失业金是可以的,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那么二次下岗是否可领失业保险?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二次下岗是否可领取失业保险

  再就业并再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再次失业可以再次申领。在下次申领的时候,总计不能超过24个月,比如你第一次应该申领18个月,但只领了2个月,第二次可以申请10个月,加上上次剩的16个月,则合计可以申领26个月,但因为不能超24,所以第二次只能申领24个月,但如果领了6个月后,再就业再参保,再失业,又可以领5个月,则24-65=23个月,即第三个可以申领23个月。

二次下岗是否可领失业保险

  二、失业保险是什么

  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

  2、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二次下岗是否可领取失业保险的法律知识,一般情况下二次下岗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的,再就业并再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再次失业可以再次申领。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知识,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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