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本人不同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10年后本人要求公司给补交社保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17 16: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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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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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未交纳社保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公司未交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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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缴纳社保的。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有没有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都应当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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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