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要一次性到位吗

2020-11-30 10: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公司的种类相信大家都知道是很多的,对于公司的种类来说,它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一些公司,这些都是属于公司的一个种类,那么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他的注册资本需不需要一次性到位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要一次性到位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要一次性到位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是必须一次性交清,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新公司法认缴出资时间是这样的,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如对超出公司经营期限的出资期限,可要求企业予以纠正或者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认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就是: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要一次性到位吗

  二、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做出了哪些规定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要一次性到位吗的相关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注册需要根据相关的注册规定来注册。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