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的打工,工作了两天的第三天,因为想请假所以想退休,但是被告知不支付工资。当时招人的时候,说中途不支付工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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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之间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由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同时有权利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的,可以到相关部门记性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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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可以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讨薪,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也能证明,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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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讨薪。当然,可以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证明,没合同也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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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