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咨询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了半年,我是沟通,自由人(不入职),没有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上司找不到人为借口,不让我走。还说如果你离开,你应该扣除工资。我昨天给他发了电子邮件。我想问一下30天后能不能离开,上司没有资格扣除我的工资

2022-05-26 10:3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因为员工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劳动者必须事先通知用人单位,以便做好交接工作。只要能够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权扣职工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实际中,被单位扣工资,如果是劳动者因自身问题耽误工作,适当扣除部分工资是合法的,当然,不同公司会有不同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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