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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必须有章程吗及法律依据

2021-06-1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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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一些人会选择创业开公司,公司的设立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要设立公司的,需要有发起人,并且需要有注册资本,还需要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那么分公司必须有章程吗及法律依据?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分公司必须有章程吗及法律依据

  设立分公司不需要修改章程。总公司的章程适用于分公司。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分公司必须有章程吗及法律依据

  二、股份公司章程要备案吗

  需要,公司章程备案,指将公司的章程到公司登记注册地的工商局留存备份;公司设立、变更都会引起章程内容的变化,因此都需要向工商局重新提交一份新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章程上需有股东的签字(自然人)或盖章(法人)章程内容变更后如果未办理备案,则新的章程只在公司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什么是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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