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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申请造假要承担什么责任

2019-11-06 16: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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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适用房一大特点就是经济性,其出售的价格是实行的政府指导价,并且是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的;再加上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用地是通过政府免费划拨取得的;这就使得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比一般的商品房要低一些。有些人看这有利可图,进行弄虚作假,违规申请经济适用房。那么经济适用房申请造假要承担什么责任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提个醒。

  一、追究经济适用房申请造假的相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申请审核、供应、售后和租后管理过程中,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住房保障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申请人造假的,会被记入征信,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当事人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户籍、人口、收入、住房和财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如实记录当事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并按照规定纳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供有关社会主体依法查询使用;当事人已取得的申请资格应当取消,并禁止其5年内再次申请。当事人已骗取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收回,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出具经济适用房申请造假的相关证明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个人或者单位为他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如实记录个人或单位的不良信用记录,并按照规定纳入上海市个人或者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供有关社会主体依法查询使用,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申请经济适用房造假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各地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经济适用房申请造假的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对于经济适用房申请造假已涉嫌犯罪,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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