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10月4日加入了目前的公司。我是一家国有企业购物中心,试用期为两个月。我在2015年12月5日成为常客。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休过一天年假。去年年底,也就是2016年12月底,我问公司我是否想休年假。公司说我还没有休年假。今年,该公司的声明已改为今年休年假。根据年假算法,也就是说,我现在只有一天的年假,我想问,你不是一年有五天的年假吗?这对公司来说合适吗?我现在应该放几天年假了
-
您好,需要结合公司的规章制度才能判断
-
如果根据规定有年假而没有让你休息,是可以主张的,但从你的情况看应该没有年假;你如果想继续享受待遇,建议收回辞职材料继续做下去就是了
-
你好,对于休息休假是否有福利待遇这一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的,是有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法定节假日没上班时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看是法定节日还是法定假日,法定节日上班是支付三倍工资,假日上班是支付两倍工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