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咨询

私营企业请丧假三天,试用期达到合同约定的三个月。现在行政管理员请假时间太长,没有人接手工作,所以试用期延长了。合法吗?

2022-04-29 07:4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单位不可以延长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私自延长试用期是违法的。但如果没有在试用期内对员工工作能力看得清楚,需要延长试用期的,用人单位需注意以下四个要点: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2、应当在试用期届满前提出;3、延长后的试用期不得超过法定期限;4、延长试用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