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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两个儿子该怎样确权

2021-08-26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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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一般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的,通常情况下为一个家庭的家庭成员所共同共有,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确定。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两个儿子该怎样确权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两个儿子该怎样确权

  农村宅基地确权两个儿子可以协商宅基地的归属,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共有,也可以归一方所有。


农村宅基地确权两个儿子该怎样确权


  二、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

  三、农村宅基地的特点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为提供了无期限的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享有的一项福利性权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农村宅基地确权两个儿子可以协商宅基地的归属,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共有,也可以归一方所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两个儿子该怎样确权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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