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的办理流程是,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进行现场勘查,填申请表,村委会审查,审核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放样,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的办理流程是: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找法网提醒您,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要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那么这种宅基地的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70年。
2.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这种宅基地使用期限是永久的。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
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
4.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