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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2019-05-27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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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很多农民来说,一旦有了盖房的需求,都会申请一块宅基地下来。那么,宅基地转让是如何规定的?宅基地转让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农村宅基地转让的除外条件,是什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宅基地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宅基地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有效。因为根据《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如果事后经过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反之,则应认定其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对于此种情况,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以及进行登记是转让有效的前提。

  二、宅基地转让的必要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随房一并转让。

  三、农村宅基地转让的除外条件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必须和住房一起转让。

  2、下列转让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宅基地转让是如何规定的,宅基地转让的必要条件是什么,以及农村宅基地转让的除外条件是什么。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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