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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与代书遗嘱形式上的区别

2019-03-06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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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的种类有很多: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很多老人在意识清醒的时候会选择自书遗嘱。那么,自书遗嘱与代书遗嘱形式上的区别,是什么?怎样立遗嘱才合法有效?如何制作录音遗嘱?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自书遗嘱与代书遗嘱形式上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与代书遗嘱形式上的区别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

  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因为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二、怎样立遗嘱才合法有效

  按照法律规定方式和要求立遗嘱才合法有效,遗嘱在法理上是一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通俗地讲,就是法律对遗嘱的形式有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公民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要求设立遗嘱,遗嘱才合法有效。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生活中常有遗嘱人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情况。对此,我国继承法也作了明确规定: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遗嘱人可以通过设立新的遗嘱,来撤销、变更自己原来立的遗嘱。但法律同时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在各种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

  三、如何制作录音遗嘱

  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遗嘱的形式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录音遗嘱就是一种新型的遗嘱形式。

  录音遗嘱具有简单易行、灵活机动的特点,比起其他遗嘱形式,能更直观地记载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但是,录音遗嘱也容易被篡改、删节,所以,法律对录音遗嘱的要件和制作程序都作了严格规定。

  录音遗嘱成立的要件是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且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遗嘱不能成立。

  制作录音遗嘱的程序一般为:录音开始后,遗嘱人、见证人分别说明自己的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等。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自书遗嘱与代书遗嘱形式上的区别,怎样立遗嘱才合法有效,如何制作录音遗嘱。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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