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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指定继承人是否有效

2019-03-06 1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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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有一些老人觉得自己的子女不孝顺会宁愿将自己的财产捐给公益或者是赠与自己晚年时能照顾自己的人。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遗嘱指定继承人是否有效?遗嘱继承的时效如何认定?遗嘱继承如何进行公证?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遗嘱指定继承人是否有效

  一、遗嘱指定继承人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按你说的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遗嘱处分财产是遗嘱人的权利,并不需要子女或者其它继承人同意。

  二、遗嘱继承的时效如何认定

  1、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3、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三、遗嘱继承如何进行公证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

  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遗嘱继承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遗嘱指定继承人是有效的,只要是立遗嘱人享受合法支配财产的权利。但是如果是遗赠的情况就会有一个两个月的时效规定。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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