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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遗嘱有效的条件规定

2019-03-08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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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继承法上有关于遗嘱的订立形式有五种,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虽然都是签订遗嘱内容,但是不同遗嘱形式其具有法律效力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关于在订立各类遗嘱有效的条件规定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各类遗嘱有效的条件规定

  不同形式的遗嘱,法律对其效力的认定有不同的规定。

  1、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是最为严格,是具有最强证明力的遗嘱方式。公证遗嘱必须经过严格的公证程序才能形成。

各类遗嘱有效的条件规定

  2、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其成立的形式要求包括:(1)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不能由他人代写。(2)应当由遗嘱人签名。(3)应当注明日期。

  3、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见证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遗嘱没有利害关系。(3)应当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4、录音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经录音录制而成的遗嘱。录音遗嘱必须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是遗嘱人用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口头遗嘱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危急情况下,除口头遗嘱外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2)见证人在场见证。(3)危急情况解除后,如果能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则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无效的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各类遗嘱方式的注意事项

  1、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自书遗嘱时只有捺印没有签名,或缺少日期均属无效。自书遗嘱时不需要有继承人签字,也不需要继承人全部到场。

  3、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继承人建议回避。

  5、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各类遗嘱有效的条件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形以及各类遗嘱方式的注意事项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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