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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效的基本条件

2019-06-19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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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生活中,在亲人死后争夺家产很是常见的。因此现在很多人老人在生前就会立下遗嘱,避免自己身后发生骨肉因为财产问题而发生矛盾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出现。当然写遗嘱也不是随便就可以的,写了遗嘱符合条件才能在法律上生效。那么遗嘱有效的基本条件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遗嘱有效的基本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遗嘱有效的基本条件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的意见》第四十一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3、代书遗嘱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

  《继承法》第17条第4款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

  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遗嘱无效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无遗嘱行为能力人,不具有以遗嘱形式处分自己财产的资格。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受胁迫所立遗嘱即遗嘱人受到他人非法的威胁、要挟,为避免自己或亲人的财产或生命健康遭受侵害违心地作出与自己真实意思相悖的遗嘱。

  受欺诈所立遗嘱,即遗嘱人因受他人的故意歪曲的虚假的行为或者言词的错误导向下而产生的错误认识,作出了与自己的真实意思不相符的意思表示。

  3、伪造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是假遗嘱,根本不是被遗嘱人的意思表示,遗嘱当然的无效。

  4、遗嘱被错改的,篡改的部分无效。

  错改的内容,已经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了,也就不发生遗嘱的效力,遗嘱无效。

  5、遗嘱中处分非遗嘱人自己的财产部分的内容无效。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不能处分不属于遗嘱人自己所有的财产,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是无效的。我国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6、网络遗嘱不是合法的遗嘱存在形式。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遗嘱有效的基本条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以及遗嘱无效的情形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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