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咨询

打扰一下,我的小叔叔十年前去世了,然后我的姑姑带着孩子再婚了,孩子是被收养的。既然我的主人,也就是我叔叔的父亲去世了,那么之前收养的孩子有没有权继承我主人的财产呢?谢谢

2021-05-16 20:49: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来继承,根据《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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