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咨询

租赁人有必要明确但不明确的事情,租赁人是否可以提前终止住宅租赁合同。租赁人的丈夫是精神病患者,租房时房东没有向我说明这个问题。居住期间,房东的丈夫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和休息。我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还租金和押金吗?

2021-03-23 10:5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方只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不会进行分割。且拆迁的话,与承租人也无利益关系。
      离婚时,对于公房应当如何处理 :
      公房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建成或者购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的房屋,分配给所属职工承租居住;或者属于房地产管理机关管理的国家所有房屋,分配给城镇居民承租居住。
    这种公房承租关系,具有福利的性质,夫妻离婚时,对于公民的使用、承租问题往往发生争议。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4条第3款、第4款规定:“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协议解决。
    夫妻居住男方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女方无房屋居住的,男方有条件的应当帮助其解决。”
  • 租赁合同中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 解除租赁合同有以下方式:
    1、协议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单方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
    3、法定解除。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
    4、约定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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