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咨询

租赁合同,最初乙方是公司,之后是个人,盖章,没有公司的印章,合同有效吗

2021-07-09 12:4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可以从4个方面审查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一、合同的主体

    即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是否为出租房屋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的本身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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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当某些房屋租赁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出租人明知承租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这样的房屋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登记备案情况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房屋租赁成为事实之前,应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 合同解除应该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想单方想解除,可以看一下合同如何约定,可以拿合同我们研究一下
  • 这个需要看合同的具体内容,日过没有公章、没有公司无法证明是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具体个人签字,如果有个人签字,有被认定为与个人签订合同的可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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