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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的构成是什么

2019-09-16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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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一直以来是实务界的难点,集中表现在理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个要件会发生严重分歧。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的构成是什么?怎么确定职务侵占罪管辖范围?职务侵占罪可以判缓刑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的构成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的构成是什么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

  2、职务侵占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3、职务侵占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二、怎么确定职务侵占罪管辖范围

  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而犯罪行为地往往都是犯罪嫌疑人公司所在地。因为这样更有利于公安机关调查本案的犯罪事实。

  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可以判缓刑吗

  由于职务侵占罪可以在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因此要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并且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那么还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的构成是什么、怎么确定职务侵占罪管辖范围、职务侵占罪可以判缓刑吗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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