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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产假天数多少天

2019-04-02 15: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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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胎政策开放以后,许多一胎妈妈都纷纷加入了“造人”大军,随之而来,就是考虑自己产假的问题了。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顺产产假天数多少天?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同时发放吗?休产假期间社保如何缴纳?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顺产产假天数多少天

  一、顺产产假天数多少天

  按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16年1月1日,我国开放二胎政策,各地延长产假。所以产假一般是98天,然后再加上奖励产假60天,一共158天。

  二、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同时发放吗

  产假期间不能同时领取工资和生育津贴。

  产假期间的工资是要按照正常工资发放的时间直接发放的。

  生育津贴需要由用人单位进行申报申领。实际工作中,各单位有如下两种操作办法: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贴冲抵借款。同时,应该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补差发放。

  三、休产假期间社保如何缴纳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产假期间劳动者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为职员缴存社会保险,且职工本人也应当继续缴存社会保险。产假期间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机构。

  产假期间社保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按照在职期间比例缴存即可。一般由社保机构代收上交。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顺产产假天数是98天,然后再加上奖励产假60天,一共158天。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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