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是这样的。我想问一下,工厂要求我们每月工作174小时,才能算加班。如果还不够的话,我们必须弥补周六和周日的工作时间。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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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周末加班的加班费计算: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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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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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时间加班有不同的计算标准,所以具体看自己是被安排在几时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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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